【轉倉教學】股票期貨如何轉倉最強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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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轉倉的定義
由於期貨合約具有到期日,不論買方或賣方,若想繼續持有與原來部位相同之多單或空單時,必須在期貨市場將原來持有之近月期貨合約平倉,同時再買進或賣出遠月期貨合約,即為「轉倉」。
利用個別轉倉還是價差轉倉
►方法一:先將近月部位平倉,再建立遠月份的部位
例:持有11月多單部位,若我持續看漲,先將11月賣出(平倉),再建立12月多單
►方法二:利用跨月價差單轉倉,一個動作同時將近月平倉,並建立遠月份的部位。
(優點:無時間差,價差可控制,另外股票期貨以價差單轉倉,因跳動點數關係,有可能轉到更好的價格)
例:持有11月多單位部,利用價差單,賣出11月、買進12月
電腦版:康和E閃電軟體報價
利用快捷行情走勢(期),進入期貨行情→期貨價差行情可查詢各商品的價差。
股票期貨價差行情報價
以下表可以看出股票期貨和價差的報價點數會有些許落差,以宏達電期貨來說,它最小一跳為0.1點,但是無論股票期貨跨月價差委託的2個到期月份價格水準為何,跨月價差委託之最小跳動點一律為0.01,這部份交易人要稍微注意一下,因此透過跨月價差單,有可能會成交到對個身更有利的價格。
價格決定方式
跨月價差委託與跨月價差委託撮合成交,個別月份成交價格之決定方式:
►以近月前一筆成交價格作為近月成交價格,並依近月成交價格加計成交價為遠月成交價格
►近月無成交價格時,則以遠月前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遠月成交價格,並依遠月成交價格扣除成交之價差為近月成交價格
►近遠月皆無前一筆成交價格時,則以近月開盤參考價為近月成交價格,並依近月成交價格加計成交價差為遠月成交價格
►倘依上述方法推算之成交價格超過漲跌停價格時,則以該漲跌停價格為該月份之成交價格,並以之扣除或加計成交價差後為另一月份之成交價格
舉例:
若有一口11月份宏達電期多單,建立了遠近月跨月買進價差委託,成交價格為-0.10
台達電11月份平倉後,成交價在90元,帳務上會多了一口12月份多單,價格成交在89.9元反之,若有一口11月份宏達電期空單,建立了遠近月跨月賣出價差委託,成交價格為-1.23
台達電11月份買進平倉後,成交價在90元,帳務上會自動多了一口12月份空單,價格則成交在88.77元
遠近月價差單=遠月-近月
►買進價差單:賣近月、買遠月
價格愈小愈好(需排隊)
►賣出價差單:買近月、賣遠月
價格愈大愈好(需排隊)手機版:康和「掌先機」價差報價及下單
何時可使用跨月價差委託
►純粹看漲或看跌價差:看好2月份價差將擴大,則買進價差、認為2月份價差將縮小,則賣出價差
►有留倉部位,於到期前用來轉倉:由於期貨不同於股票,期貨有到期日之限制,若近月合約到期後,交易人仍欲有部位,可於近月合約到期前3至5天,利用跨月價差委託單執行轉倉,將近月份平倉的同時,建立下一個月份同方向之委託,不必分2張委託執行
股票期貨跨月價差委託機制
商品 股票期貨機制說明 定義 同時買進(賣出)近月契約及
賣出(買進)相同方向較遠月契約2月份須同時成交 委託價格 (較遠月份價格-較近月份價格)之價差可為正數或負數 委託價格(遠月-近月) 買賣方向 以較遠月份契約為主體
買進價差:買遠賣近
賣出價差:賣遠買近買賣方皆以遠月為主 委託單 市價單:僅限FOK及IOC
限價單:ROD、FOK、IOC市價不提供ROD 限價委託
可接受
之價格範圍漲停價格:(較遠月漲停價-較近月跌停價)
跌停價格:(較遠月跌停價-較近月漲停價)撮和方式 盤前:不接受跨月價差委託
盤中:逐筆撮合至收盤
收盤:期貨收盤5分鐘,集合競價改為逐筆撮合委託保證金 新倉:僅收取單口保證金(較高者)
平倉:不收保證金期交稅及
手續費新倉+平倉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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