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相關文章閱覽 > 期貨交易知識分享 > 股票期貨與除權息的關係
股票期貨如何參與除權息
何謂除權息?
近日又要迎來除權息旺季了,到底什麼是除權息?
除權息就是企業將每年所賺的盈餘以股票或現金方式,回饋給股東,就稱為除權息。
除權就是分配「股票股利」,除息就是分配「現金股利」。
✔除息日:發放「現金股利」的公司會訂定的日子
✔除權日:發放「股票股利」的公司會訂定的日子
簡單來說,「除」就是「分配」的意思,除權是分配股票、除息則是分配現金股利。
除權息跟股票的關係
每一檔股票在除權息日當天,股票都會大跌,但這並不是真的「跌」,而且價格都是可以精準預測的。
在除權息交易日時,企業配發給股東的股息、股利多少,股東市值就會調降多少,因此股價在除權息日當天,一定會比前一日收盤價要低,而投資人則可以事先計算每一檔個股的「除權息參考價」。
如上所述,股利分配的方式有三種,每一種的除權息參考價計算方式也不同。
1、只配發現金股利,公式為:除息前股價-現金股利
例如:A公司的除息日前的收盤價為50元,配發現金股利2元,則除息日當天開盤價則為48元。
2、只配發股票股利,公式為:除權前股價÷(1+股票股利÷10)
例可:B公司除權日前的收盤價為20元,配發股票股利為0.5元,則除權日參考價則為19.05元。
3、同時配股+配息,公式為:(除權息前一日收盤價-現金股利)÷(1+股票股利÷10)
例如:C公司除權息交易日收盤價為30元,配發1.5元現金股利,0.5元股票股利,則計算方式為
(30÷1.5)÷(1+0.5÷10)=28.5÷1.05=27.14元。
證交所試算:https://www.twse.com.tw/zh/exchange/cal1
除權息參考價如何計算
參加除權息後,股價為何會減少?一家公司的資源已經分配給股東後,那這家公司的價值就會跟著減少。公司在除權、除息日當天,扣掉配發的現金或股票價值後的價格,就叫作除權、息的參考價。
✔除息:股價-股息
✔除權:股價/(1+配股率)
✔同時除權息:(股價-股息)/(1+配股率)
例如:鴻海(2317)公司現在股價為100元,現金股利1.5元,股票股利1元,
✔單看除息的參考價為$100-1.5=$98.5
✔單看除權參考價為$100/(1+0.1)=$90.9
✔同時除權息之參考價($100-1.5)-(1+0.1)=$89.54
股票期貨除權息契約調整
原契約存續並調整,除權股票期貨另新增契約
當股票在除權息時,股價會往下掉一段,以反映公司發放股利後資本的減少,股票期貨如何變化呢?
公司事件 | 股東受配發之利益 | 契約調整方式 | 契約調整生效日 |
除息 | 現金股利 |
調整買賣方權益數 (金額為2,000股受配發之現金) |
除息日 |
除權 | 股票股利 |
調整約定標的物 →每口表彰股數增加 (納入股票股利) |
除權日 |
現金增資 | 現金增資認購權 |
調整約定標的物 →納入現金增資相當值 |
現金增資除權日 |
合併後為消滅公司 或股份轉換為他公司之 子公司 |
單一公司股票,且該股票 已為或將為本公司股票期貨之 標的證券 |
調整約定標的物 →調整為受配發之股票,數量 為2,000股標的證券換領受配發 股票之數 |
新設合併或股份轉換予新設公司者為新設公司上市日 (其餘為停止交易起始日) |
公司事件 | 股東配發之利益 | 契約調整方式 | 契約調整生效日 |
彌補虧損減資 | 股東原持有股數減少 |
調整約定標的物 →每口表彰股數減少 |
恢復交易日 |
現金減資 |
股東受配發現金, 原持有股數減少 |
▲調整買賣方權益數 (金額為2000股受配發之現金) ▲調整約定標的物 →每口表彰股數減少 |
恢復交易日 |
▲分割減資後存續 ▲以現金以外財產 退還股款減資 |
股東受配發非現金利益 |
調整最後交易日 →提前到期結算 |
股票期貨契約調整案例
★除息之契約調整
✔假設台積電7月8日除息,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元。
✔台積電期貨契約調整生效日為7/8(即除息日),前一日台積電期貨7月份契約結算價為78元。
比較項目 | 調整後契約 |
契約代號 | CDF(不變) |
開盤參考價 | 75元(=78-除息3元) |
約定標的物 | 2,000股除息之台積電股票 |
契約價值 | CDF期貨價格X2,000 |
到期契約價值 | 最後結算價X2,000 |
權益數調整項 |
買方權益數加項:+6,000元(3元X2,000股) 賣方權益數減項:-6,000元(3元X2,000股) |
✔原CDF買賣雙方權益不因開盤參考價下調至75元受影影響
買方權益不變:〚(75-78)X2,000股〛+6,000元=0
賣方權益不變:〚(78-75)X2,000股〛-6,000元=0
★除權之契約調整
✔假設中信金8/31除權,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05股
✔中信金期貨契約調整生效日為8/31(即除權日),前一日中信金期貨9月份契約結算價為21元
比較項目 | 調整後契約 | 新掛牌標準型契約 |
契約代號 | CNF→CN1 | CNF |
開盤參考價 | 20元(=21元/(1+0.05)) | 同CN1 |
約定標的物 |
2,100股 (除權後之中信金股票) |
2000股除權後之中信金股票 |
契約價值 | CN1期貨價格X2,100 | CNF期貨價格X2,000 |
到期契約價值 | 最後結算價X2,100 | 最後結算價X2,000 |
✔原CNF買賣雙方權益不因開盤參考價下調至20元,及股數調整為2,100股而受影響
調整前契約價值:21元X2,000股=42,000元
調整後契約價值:20元X2,100股=42,000元
★現金增資之契約調整
✔假設中信金2/10現金增資除權,每2000股普通股可認購100股,每股現增認購價16.3元,繳款截止日4/3。中信金期貨契約調整生效日為2/10
比較項目 | 調整後契約 | 新掛牌標準型契約 |
契約代號 | CNF→CN1 | CNF |
開盤參考價 | 未調整,等於前一日之結算價 | 同CN1 |
漲跌幅 |
同現貨。如認購價低於現增除權前一日之 收盤價,將放寬跌幅﹔反之,則放寬漲幅 |
同左 |
約定標的物 |
2000股普通股+2000股普通股優先參與 現金增資之T相當價值 |
2000股普通股 |
契約價值 | CN1期貨價格X2,000 | CNF期貨價格X2,000 |
到期契約價值 |
☐101年2月及3月期契約 =最後結算X2,000+100*MAX 〔(最後結算日現貨收盤價-現增認購價),0〕 ☐101年6月、9月及12月到期契約 =最後結算價X2,000+100*MAX 〔(繳款截止日現貨收盤價-現增認購價),0〕 |
最後結算價X2,000
註:最後結算價=最後結算日現貨收盤 |
✔理論上,CN1之價格大於等於CNF,CNF之價格接近現貨
CN1與CNF之期價格差異 | |
最後結算日於 繳款截止日之前 |
MAX〔(最後結算日現貨收盤價-現增認購價),0〕*每2000股可認購股數/2000 例:(20.3-16.3)*100/2,000=0.2 |
最後結算日於 繳款截止日之後 |
MAX〔(繳款截止日現貨收盤價-現增認購價),0〕*每2000股可認購股數/2,000 例:(18.3-16.3)*100/2,000=0.1 |
註:最後結算日或繳款截止日之前,可以當時現貨收盤價作為最後結算日或繳款截止日現貨收盤價之預估值
✔到期前,CN1之損益為期貨買賣價格差異
到期時,CN1之損益為最後結算價與成本價差異+現增價值
買進 | 賣出或到期結算 | 損益 |
2/9以19元買進1口2月 份中信金期貨 |
2/14以20.2元賣出 | (20.2-19)x2000=2,400 |
持有至2/15到期結算,最後結算價20元。 2/15現貨收盤價20.3元。 |
〔(20-19)x2,000〕+〔(20.3-16.3)x100〕=2,400 |
★彌補虧損減資之契約調整
✔假設台新金彌補虧損減資,減資換股率為0.9(即2000股換發新股票1800股),1/19~2/2停止交易,2/3恢復交易。
✔台新金期貨1/19~2/2同步停止交易,2/3恢復交易,契約調整生效日為2/3。
1/18台新金期PF貨2月份契約結算價為12.6元。
比較項目 | 調整後契約 | 新掛標準型契約 |
契約代號 | CMF→CM1 | CMF |
開盤參考價 | 14元(-12.6元/0.9) | 同CM1 |
約定標的物 | 1,800股普通股 | 2,000股普通股 |
契約價值 | CM1期貨價格X1,800 | CMF期貨價格X2,000 |
✔原CMF買賣雙方權益不因開盤參考價上調至14元,及股數調整為1,800股而受影響。
調整前契約價值:12.6元X2000股=25,200元
調整後契約價值:14元X1800股=25,200元
★現金減資之契約調整
✔假設中華電信現金減資,減換股率為0.8(即2000股換發新股票1600股),每股退還股款2元,1/7~1/24停止交易,1/25恢復交易。
✔中華電期貨1/7~1/24同步停止交易,1/25恢復交易,契約調整生效日為1/25。1/6中華電期貨2月份契約結算價為74元。
比較項目 | 調整後契約 | 新掛標準型契約 |
契約代號 | DLF→DL1 | DLF |
開盤參考價 | 90元〔=(74元-2元)/0.8〕 | 同DL1 |
約定標的物 | 1,600股普通股 | 2,000股普通股 |
契約價值 | DL1期貨價格X1,600 | DLF期貨價格X2,000 |
權益數調整項 |
買方權益數加項:+4,000元(2元X2,000股) 賣方權益數減項:-4,000元(2元X2,000股) |
✔原DLF買賣雙方權益不因開盤參考價上調至90元,至股數調整為1600股而受影響
買方權益數不變:(90元X1,600股)-(74元X2,000股)+4,000=0元
賣方權益數不變:(74元X2,000股)-(90元X1,600股)-4,000=0元
★分割減資之契約調整
✔假設華碩進行分割減資,每1股華碩換發新華碩0.15股及和碩0.4股,5/18~6/23停止買賣,6/24恢復交易。
✔因原華碩股東將同時持有新華碩及和碩股票,即一檔股票期貨將對應二種標的股票,評價較困難,故採提前到期結算,華碩期貨各到期月份契約之最後交易日調整為5/17。
✔另配合現貨,華碩期貨於5/18~6/23同步停止交易,6/24起恢復交易並推出標準型契約(即表彰2000股新華碩普通股之股票期貨契約)。
★股份轉換為既存公司之子公司之契約調整
✔假設寶來證股份轉換為元大金之子公司,每1股寶來證換發0.55股元大金,並配發現金11.55元,9/21起停止買賣,10/3起終止上市。
✔寶來證期貨契約調整生效為9/21,9/20寶來證期貨10月份契約結算價為19.8元。
比較項目 | 調整後契約 |
契約代號 | DMF→DO1 |
開盤參考價 | 15元〔=(19.8元-11.55元)/0.55〕 |
約定標的物 | 1,100股普通股 |
契約價值 | DO1期貨價格X1,100 |
權益數調整項 |
買方權益數加項:=23,100(11.55元X2,000股) 賣方權益數減項:-23,100(11.55元X2,000股) |
✔原DMF買賣雙方權益不因轉換為DO1而受影響
買方權益數不變:(15元X1,000股)-(19.8元X2,000股)+23,100=0元
賣方權益數不變:(19.8元X2,000股)-(15元X1,000股)-23,100=0元
★股份轉換為新設公司之子公司之契約調整
✔假設合庫銀行股份轉換為合庫金控之子公司,每1股合庫銀行換發1股合庫金控,合庫銀行11/21~11/30止買賣,並自股份轉換基準日(12/1)終止上市,由合庫金控於當日上市。
✔合庫金控期貨上市日為12/1,期貨契約代號為LOF。
✔合庫銀行期貨契約調整生效日為12/1,11/20合庫銀行期貨12月份契約結算價為18.2元。
比較項目 | 調整後契約 |
契約代號 | DRF→LO1 |
開盤參考價 | 18.2元(18.2/1) |
約定標的物 | 2,000股普通股 |
契約價值 | LO1期貨價格X2,000 |